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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民间记事]一个民工的月帐本(转载) [打印本页]

作者: 竹笛    时间: 2003-5-31 16:04
标题: [民间记事]一个民工的月帐本(转载)
[转自新浪网]

  他的工资不及坐在由他们建起来的高楼里的白领们的二十分之一。
  
  他们从来没有住过由他们用汗水垒起来的房子。
  
  
    我住的城市有很多民工,他们绝大部分是从这座城市的边缘乡下来到都市的,为的是挣钱糊口养家。他们为城市的繁荣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同时,他们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人。长期以来,他们都受着大部分城里人的歧视,当然,也有人关心他们,但大都是处于形式或某种程度的需要。没有人真正关心过他们的公民权利,更没有人关心他们的生活,可能大家都忘记了,他们都是农民,是占这个国家80%人口的群体,是这个国家建国的基础,也是这个国家的柱石。
    我所在的这座城市大概有200万民工,他们承担着这座城市90%以上的体力活。有一种在民工在本地称为“棒棒”,谋生的工具是一根扁担和两根绳子,谋生的手段是帮我这类所谓的城里人搬运重物。公司也一样,职员不愿意搬重的东西,就叫这些民工来搬。公司行政部的大姐为了图方便,就固定了一个有传呼机的民工,大概35、6岁,每次看见这个办公电话呼他,就立即赶来,如果太远赶不过来,就回个电话。一来二去,大家也就混了个脸熟,碰上我们有需要的时候,也叫他做。由于报销嫌麻烦,他大多是白帮忙,用他的话说,就是反正力气不要成本。管行政的大姐看在眼里,就在每周结帐的时候多给一点,也经常数落我们,连人家的辛苦钱都要克扣。
    昨天中午,他在我们公司搬了东西,就蹲在公司的门口记东西,我看他蹲着写挺费力的,就叫他坐到我的办公位置上写。不经意间,我发现他在记帐,这倒引起了我很大的兴趣(绝对没有窥视他的隐私的意思,纯属好奇),我也就拿过来看了一下,他记帐是那种流水帐(其实就是一笔一笔的加上去),我大致默算的一下,整理下来,大家可以看一下,同时有一些我的解释,是我问他后记下来的。
    帐是5月份的总收入:770元左右(大致的,但不会超过800)
    房租:50元(4个人合租了一间房)
    管理费:20元(街道收的,包括10块钱的暂住费)
    餐费;140元(早饭1块,中饭4块,管饱不管好的那种)
    买菜;27元(4个人每天轮流买菜,一起做饭吃)
    买米;15元(本来自家有米,但来回的车费比买米还贵)
    日用;30元(包括油、盐、纸等)
    买烟;20元(2块钱一包的那种,3天抽一包烟)
    通讯费;17元(包括10块钱CALL台服务费)
    交通费;3元(日常交通基本靠走)
    给儿子生活费;200元(儿子在县里读高中)
    给老婆买件衣服;20元(估计是地摊上买的,“半年没给她买新衣服了”他说这话时充满愧疚)
    寄回家;150元(存起来给儿子念书)
    给母亲看病寄去;50元(母亲药费3兄妹分摊)
    意外支出:60元(一次为了抢活横穿马路被罚款10元,一次挑东西碰着了一个小青年,被敲诈了50块洗衣费)
    我看着他的支出,很是心酸,他说我们公司的人都很好,经常把能卖钱的东西个他(就是废报纸,不要的包装箱,还有就是过期的宣传品),有次有个女孩还给他件衣服(就是一件宣传用的广告衫),行政部的大姐还让他用我们的办公电话给家里打长途,只是他觉得不好意思,还有每次在我们这里做事,都有水喝,有时候还有好烟抽(我无语,我们叫他做了事,有时会给他支烟)
    他最怕的就是生病,哪怕是感冒发烧都怕,最想的就是儿子能考上大学,母亲身体能好起来,最不想的就是乡干部到他家里去,去了就是要钱(反正现在各种税多,摊派也多)
    
    他每天6点钟就出来找活,8点中才能回去,最快乐的时光就是吃了饭跑到小卖铺去看电视。我问他为什么不在家乡承包点鱼塘、果园,他憨厚的笑着说,那不是他们能承包到的,好地方都让有关系的搞走了,他不知道什么叫公民权利,他长这么大没见过选票。他知道WTO,新闻里常讲,但他不懂政治,也不懂经济,他只想每天能多挣10块钱,这样没个月就能有多的钱给母亲买好点的药,给儿子多寄点生活费,给老婆多买件好看的衣服。他很怕死,因为他要为这个家奋斗,他的母亲,老婆,儿子还要他养活。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存点钱做点小生意,能让自己的经济宽裕一些。
    这就是一个普通民工的月帐本和自白,全国有7亿这样的人,他在这个群体中算是中等吧,他们没有远大的理想,他们生活在这个国家的底层,他们是这个国家的基石,他们没有接受这个国家的任何资助,没有享受都这个国家的任何福利,在关键时候,他们也是最容易被遗忘和欺压的群体,我们甚至于不愿意把他们当作我们这个拥有几千年历史的文明的一个部分。
    我们似乎为他们考虑的太少了。每个人可以扪心自问,你是否注意过他们,你时候考虑过他们,当一个普通民工站在你旁边,他身上的汗臭飘进你的鼻孔,你是否会掩住你的口鼻。我以前会,但我不知道我以后会不会。我自认为我很爱国,但现在我认为我以前只是喊喊口号罢了,我无法帮助他们,我能做的就是跑到“爱心1帮1”活动那里捐几个小钱,帮住个失学儿童
作者: zhengjialon    时间: 2003-5-31 21:05
好贴,UP!!
作者: 浪上飞郑    时间: 2003-6-1 05:59
这贴恐怕又得被删呢:政治改革跟不上经济改革的步伐,如果中国的经济还象朝鲜一样,大部分是与民工一样的人,就不会出现这种说法,但中国的经济进步很快,所以这些问题就被凸现出来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5-31 21:59:16编辑过]


作者: 崔延东    时间: 2003-6-4 06:49
我也曾经比他累,现在也没好哪去,有时候不公平,就是不公平
作者: WTM1    时间: 2003-6-4 17:12
我也曾经作苦力打工,我明白他说的一点都不假!因为我曾经经历过!

可是现在,我坐进了主管office,扎着领带,搂着小密,喝着700块钱一两新茶,在炎炎夏日享受着冷气!…………我现在想说,我这辈子绝不想回到那种生活中!

我绝不会扔下汽车和房子,现在所有的金钱地位和荣誉,再回到那种生活中,我自己都佩服自己当年怎样在那种环境中生存的!
这个社会中存在很多的工作,每一个人都是社会的组成部分,每一个工作都是组成的基本元素!
无论谁从事怎样的工作,他们都是在为了社会的各行业运转而努力!就像没有犯罪,国家并不需要99%的立法、司法、行政、监察部门。警察要下岗了!

但每个人不一定有适合它的工作岗位,在自己最合适的岗位上从事有利于社会的工作,我因此而自豪!
我努力的学习和深造,为的就是永远的脱离体力劳动,而谋求更多的物质财富!
而并不因此排斥和鄙夷体力劳动,就像有的人歧视妓女,认为是肮脏和下贱的,但却并不歧视乞丐,认为他们是弱者!
不!!这样的思想,决不是少数,这是一种误区,一种严重的错误!妓女他们从事的工作,仍然是利用肉体,从事体力劳动换取财富!这种行为在很多国家是合法的,他们拥有和任何劳动者一样的权利。乞丐是这个社会的寄生物,只有国家无力挽救和保障一个生命物体的最基本生活要求的时候,才会出现!
乞丐!应该被歧视吗?? 不!因为他们利用乞讨的任何方式,使得身怀怜悯和心怀罪恶的人们可以通过布施,而获得心灵上的安慰!他们是一种职业!

我之所以不愿意回到那种生活,是因为我无法适应那中生活!

如果,把搂主文中的民工和我的岗位换换,可能他干不了一日,我干不了一天!


任何人都有自己适合的工作,只是没有找到或正在寻找!那个民工只想拥有每天更多的10块钱,从而养家糊口,这种思想很简单!这正表现我们的国家正在努力的保证人民的广泛人权[生存权]!

如果是我,我绝不会满足在那种环境中,终老一生,我会努力的开创一个适合自己生存的美好空间!世界的黑暗与绚丽,都是靠自己的双手去打造!当你走到生命重点的时候,回头看来,你说:“我没白活!”
当,人们的物质没有获得满足的时候,生存面临威胁!
当,人们普遍的物质文明的时候,人民追求精神文明!
当,人们普遍的精神文明的时候,人民物质文明极度浪费!
当,人们普遍的高度物质文明的时候,人民精神极度的空虚!
谢谢!能看完我写的这么长的话!我很感谢!
















作者: 詩意柔情    时间: 2003-6-4 17:17
生活世態百家不同,與公不公平是無關的!
作者: WTM1    时间: 2003-6-4 17:54
我写的话,为什么出不来??
作者: majian77    时间: 2003-6-4 22:23
写的很好,给我的触动很大,不过,我相信我们的国家会好起来的--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
作者: 默然    时间: 2003-6-5 06:22
我经常看到一些上了年纪的农村老人背着或挑着农作物到市场去卖。看着他们费力的样子,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可无能为力啊。:(
作者: WTM1    时间: 2003-6-5 17:38
我写的话,到哪里去呢?????????????
作者: 竹笛    时间: 2003-6-5 17:50
以下是引用WTM1在2003-6-5 9:38:09的发言:
我写的话,到哪里去呢?????????????


可能被自动过滤了。
作者: 默然    时间: 2003-6-6 05:56
看来带SARS 病毒不轻啊,连写的字都会被自动过滤。:)
作者: WTM1    时间: 2003-6-6 16:45
不会把!我写了半个小时,比搂主的贴写的还多!大发感慨!居然过滤了!
撕谁干的!我抗议抗议抗议!!……………………………………~~~!~~·#~
作者: 詩意柔情    时间: 2003-6-6 16:54
呵呵~~~
是程序干的,你可以怎樣?
作者: 默然    时间: 2003-6-6 20:32
判哪个“程序”什么的十年八年的也不为过,是吧?:)
作者: jhzlzc29    时间: 2003-6-6 21:01
事实如此
作者: baije    时间: 2003-6-8 23:44
这是现实,无可奈何!
记得有篇文章叫"曾经心痛"
写的是一人,开始是农民,
新到城里
刚看到不公的事,
心会痛,会叹不公.
久了,有钱了,
上一次饭店花几千,
那时.........
没有不公的事了.
作者: WTM1    时间: 2003-6-9 16:17
不怎样!这个程序还是我帮助监测的!告诉站长,把我写的话发出来,否则,后果自负!!
作者: 默然    时间: 2003-6-9 21:19
那追究刑事责任还是非你莫属了。:)
作者: WTM1    时间: 2003-6-10 16:46
晕!你以为我安全系毕业的,安全法规是白学的!??

我……#421`~!··#不能说啊!~!

总之,只要不属于法律规范内的,我就没有是呢!


作者: 詩意柔情    时间: 2003-6-13 18:06
肯定有一些字眼有問題的,不然怎會被過濾呢,就網上一些郵件一樣把一個詞分散來打中間隔一些符號等手段是犯法的,你也不例外.
經判審員一致決定,wtm1的文章有懷疑有不雅或政治性字眼,令會員反感,故裁定其文章終生雪藏!

[em06][em10]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6-13 10:07:33编辑过]


作者: WTM1    时间: 2003-6-17 17:50
本论坛什么地方可以自杀账号????
作者: 詩意柔情    时间: 2003-6-21 17:55
你不是想自杀........................账号吧??

[em02][em02][em02]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6-21 9:54:51编辑过]


作者: 毛毛熊    时间: 2003-6-21 18:51
怎么不把这个帖子改在精品帖子呢!
作者: WTM1    时间: 2003-6-24 01:08
当有十个以上的会员或三个以上的斑竹表示同意并提议的前提下,而且没有斑竹和会员表示强烈的反对,并且在本斑竹认同的情况下,就可以加精品了!当然如果有斑竹强奸民意或暗想操作,那你可以抗议的,不过不要在贪官面前告贪官了!
作者: 詩意柔情    时间: 2003-6-28 18:33
自打嘴巴
作者: hualonglan    时间: 2008-10-23 06:15
[:34] [:34] 贫富悬殊好大
作者: pyf_2005    时间: 2009-1-8 15:21
感触很深。。。
作者: changweiren    时间: 2009-2-7 02:29
阶级阶层劳力劳心差别差距
作者: 刘青梅    时间: 2016-12-4 06:09
在自己最合适的岗位上从事有利于社会的工作,我因此而自豪!

作者: 刘青梅    时间: 2016-12-4 06:09
在自己最合适的岗位上从事有利于社会的工作,我因此而自豪!

作者: 768513    时间: 2019-3-25 20:05
毛毛熊 发表于 2003-6-21 18:51
怎么不把这个帖子改在精品帖子呢!

好贴,说
作者: 768513    时间: 2019-3-25 20:05
768513 发表于 2019-3-25 20:05
好贴,说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作者: 768513    时间: 2019-3-25 20:06
768513 发表于 2019-3-25 20:05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作者: 768513    时间: 2019-3-25 20:06
768513 发表于 2019-3-25 20:06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作者: 768513    时间: 2019-3-25 20:06
768513 发表于 2019-3-25 20:06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作者: 768513    时间: 2019-3-25 20:06
768513 发表于 2019-3-25 20:06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作者: 768513    时间: 2019-3-25 20:07
768513 发表于 2019-3-25 20:06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作者: 768513    时间: 2019-3-25 20:09
768513 发表于 2019-3-2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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