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鉴定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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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鉴定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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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软件开发
3.7 软件的鉴定验收
3.7.1 软件的鉴定验收

 

在软件开发完成后,为了确保软件是按照需求分析的要求进行开发的,保证软件产品的质量,需要对软件产品进行鉴定验收。在开发者如期交付软件后,由最终用户负责确定具体的鉴定验收日期。

 

3.7.2 验收人员

 

由最终用户聘请具有一定的分析、设计、编程和软件测试经验的验收组长和其他专业人员组成。验收组设组长一名(可设有副组长),负责整个验收的计划、组织工作。

 

3.7.3 验收具体内容

 

验收内容应该包括:合法性检查、文档检查、软件一致性检查、软件系统测试与测试结果评审等几项工作。

 

合法性检查检查软件开发工具是否合法、使用的函数库、控件、组件是否有合法的发布许可。

 

文档检查检查开发者提交的文档必须齐全,质量是否过关。需要开发者提供的文档包括:

 

项目实施计划;

详细技术方案;

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STP)(含数据字典);

概要设计说明书(PDD);

详细设计说明书(DDD)(含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软件测试计划(STP)(含测试用例);

软件测试报告(STR);

用户手册(SUM)(含操作、使用、维护、应急处理手册);

源程序(SCL)(不可修改的电子文档);

项目实施计划(PIP);

项目开发总结(PDS);

软件质量保证计划(SQAP);

 

此外,验收组可以根据需要对其它文档(如软件配置计划、项目进展报表、阶段评审报    表等)进行检查。

 

文档的质量根据完备性、正确性、简明性、可追踪性、自说明性、规范件等方面进行踪合评定。

 

验收需要对软件代码进行检查,以确保其符合规范,并检查其一致性。

 

3.7.4 软件验收测试大纲

 

在软件进行鉴定验收前,开发者需按照一定的格式编写《软件验收测试大纲》,具体的格式请见附录E。